北京市人大代表热议物业话题 期待打通管理“堵点”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1-01-25 09:37

物业头条讯:

 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日常生活的“关键小事”,备受关注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开始施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深入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条例》施行半年多来成果如何?居民生活因此有何改变?物业管理工作还有哪些“堵点”尚未打通?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物业成为代表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各位代表分享真知灼见,期待物业管理更加“精雕细琢”,补齐社区治理工作的诸多短板。

  有了新《条例》 治理更到位

  市人大代表、首开天岳恒公司总经理助理、泰华分公司经理任姣今年上会带来了四份建议,其中三份都和物业工作相关。在她看来,《条例》为日常物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工作难题。

  例如《条例》中明确了建立应急物业服务机制,解决了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问题。去年,海淀区清华园东路27号院私营物业公司突然撤离,小区面临突发失管状态,街道办事处立即联系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应急接管,并启动各项服务工作,最终保障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不被打乱。

  “《条例》为社区管理带来了新变化,为解决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提供了依据。”市人大代表、朝外街道工委书记董会生说,特别在疫情期间,物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成立物管会 社区变化大

  《条例》还为难以成立业委会的社区提供了一个新方案——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在本市,新组建的物管会充分发挥管理和组织优势,健全业主、物业、社区等多方参与的协商共治机制,调解物业矛盾纠纷,推动解决居民烦事难事,许多小区发生了可喜变化,让居民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市人大代表、东城区朝阳门街道竹杆社区居委会主任郑红强深度参与了《条例》立法工作。他扎根社区二十多年,见证了这两年社区前所未有的新面貌,变化正是源于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郑红强说,《条例》施行后,社区新组建了物管会,将物管会和物业公司纳入社区治理体系。物管会成员积极性很高,迅速熟悉社区物业情况,听取物业公司定期汇报,更重要的是主动联系业主并仔细倾听意见,保障业主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

  “居民自治结合物业管理,整个运行机制更顺畅,推动解决社区治理难题。”郑红强说,在物管会推动下,社区聘请专业交通规划机构参与停车治理,停车乱象得到有效缓解。他还发现了一个可喜的变化:业主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更高了,因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主动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多。

  培育“自治力” 提速补短板

  在走访调研中,郑红强发现物业管理工作中依然有不少难点。他认为,各社区组建业主组织不能操之过急,不应单纯追求组建率,节奏应该更稳一些,应让居民多了解物管会的职能范围和运行模式,注重培育居民自治能力和公民意识。

  董会生认为,物管会向业委会转化比较难,物业管理对于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仅靠初步培训远远不够。此外,老旧小区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产权属性复杂,物业公司运行难,建议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解决央产房等特殊性质房屋的法律难题,以及物业公司培训、规范业主组织运行流程、办公用房经费、第三方服务购买等具体问题。

  “执法”进小区 物管法治化

  市人大代表、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一级调研员张梅菊认为,执法职能进小区是现实需求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建议由市级有关部门统筹搭建综合执法进小区的工作框架和机制体系,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与业委会、物管会定期对接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规则,为法治化物业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任姣更关心《条例》中“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的落地情况。她建议,相关部门对市属产权房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单独进行规划,由市财政统一出资、单独实施,明确以市属产权房屋管理单位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将改造任务向下拆分,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本报记者 潘福达 孙云柯

  臧美华代表

  物业服务应有全市统一标准

  看到“深入开展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的2021年重点任务中,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秘书长臧美华眼前一亮。这次,她将一份名为“关于北京市应尽快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议”带到了人代会上。

  “有的小区年久失修,强弱电线路、电梯、供暖管道都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小区环境别提多脏乱了,楼道里贴满小广告;有的物业服务人员随意泄露业主隐私信息,未经业主同意就调整小区进门和入户管理方式……”臧美华说,在调研中,一些业主说,物业服务质量不提高就不交物业费。物业则回应,只有先提升物业收费,才能改善物业服务质量。

  摸清了情况,作为连任三届的老代表,臧美华将一份名为“关于北京市应尽快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的建议”带到了会上。她建议,按照不同类型物业小区特征,建立健全北京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标准体系。比如制定统一的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标准、物业维修服务标准、物业绿化服务标准等。

  针对物业收费标准缺乏指导、物业费和服务质量难以平衡的问题,臧美华建议,由物业行业协会做好两者关系的指引,对物业进行综合服务水平考核,加强行业组织对物业公司服务的管理。她还提出,可以由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团队指导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完成业委会组建、物业服务协议洽商、服务质量监管、服务质量优化等相关工作,加强服务信息透明度,降低物业服务双方的沟通成本。 本报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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