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社区治理“有理有力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地初见成效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0-06-27 12:03

物业头条讯:

“自新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业主确实看到了变化,物业服务更规范了,进社区检查的执法人员也多了,我们的物业费没白交。”延庆区儒林街道儒林苑社区居民魏晋兰的几句话,道出了最近不少市民的切身感受。自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该条例在法律上明确了各方在物业管理当中的权责,延庆区社区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业委会高覆盖 业主走上社区治理舞台

作为社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应该以什么样的角色参与小区治理?此前,这个问题让不少业委会成员比较头疼。而新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引导业主共治,业委会正式登上社区治理舞台。

 

 

香水园街道兴运嘉园社区是延庆区比较“年轻”的小区,2020年1月,新一届业委会正式组建成立,焦万仑任主任。3月27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了业委会的责任与权力,这让焦万仑和他的业委会团队有了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业主卫生监督员”也在兴运嘉园走马上任。

如今,每个周日是兴运嘉园社区固定的“大扫除日”,在业委会的监督下,物业公司会对小区地下室进行清扫使小区地下室脏乱情况得到极大改观。

与此同时,业委会还定期组织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召开三方例会,就本月社区居民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商讨,协调解决,业主真正成了与物业、居委会进行社区共治“主人”,不少小问题在业委会内部就被解决了。

“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小区业主关于社区治理方面的‘12345’投诉减少了很多,而且没有一件涉及疫情的投诉,这和我们业委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焦万仑自豪地说。

与兴运嘉园已具有相对成熟的业委会境况不同,香水园街道世爵华府社区则是另一番景象。世爵华府社区原本没有业委会,《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了业委会的组建条件及职责,今年5月,香水园街道启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世爵华府社区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问、开会讨论等多种形式征求业主意见。

目前,世爵华府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已经成立,并在社区内进行了公开公示。通过入户、电话征求意见、他人推荐、自荐等确定了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满足条件的候选人将进行公示,并按照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积极稳步推进业委会选举工作。下一步,世爵华府社区将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

与此同时,区沈家营镇天成家园社区,延庆镇莲花池社区、三里河社区、东关新区4个社区纷纷启动业委会成立工作。延庆区住建委副主任张娟说:“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引导业主共治。而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区已有52个社区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覆盖率达78%。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困难的社区,我们也鼓励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方式解决。”

给物业定“规矩” 让业主花钱买服务

与业委会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物业公司,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也督促物业公司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有了“规矩”,不少物业公司也明确了工作准则。

 

 

延庆区儒林街道儒林苑社区属于老旧小区,此前相关制度并不健全,居民遇到跑冒滴漏等问题只能联系居委会。去年年底,北京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儒林苑社区,社区居民有了新的“当家人”。

安裕物业入驻半年多来,儒林苑社区环境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一支维修队伍24小时待命,业主有了跑冒滴漏小问题,当天就能解决。对于业主的诉求,物业工作人员也是竭尽全力上门解决。

5月初,社区居民魏晋兰找到物业反映,楼前的树木太过茂密,遮挡了入户的阳光。安裕物业立马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勘察、核实。很快,物业工作人员就将遮阳的树枝修剪好了,阳光照进了魏晋兰的家,也照亮了她的心。

物业的细致服务也换回了业主的大力支持。《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安裕物业工作人员便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5月中旬,业主冯继东主动找到物业,原因是他要装修自己的房子,依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装修前业主需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

“我干了这么多年物业工作了,这是我第一次遇到业主主动上门要求签协议、缴纳装修押金的。”北京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刘丽萍说,“我们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服务,将心比心,自然能换回业主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与儒林苑社区相距不远的儒林街道永安社区也是延庆区的老旧小区,最早的楼房始建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多年来,永安社区一直没有物业。一方面居民对每年几百块的物业费难以接受,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不愿接手这种问题频发的老旧小区。

2018年,社区成立由居民组成的“微管家”志愿服务队,一些更换灯泡、水龙头这样的小事儿均由“微管家”义务帮助居民解决。然而,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微管家”也束手无策,物业公司仍旧是社区治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今年1月底,我们与隔壁社区的安裕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不进驻小区,但小区一些‘三清’服务、公共设备维修等工作由安裕物业派专人来负责,采用‘代管’的方式让社区健康运转。”永安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文琪介绍道。

代管物业的到来,帮社区居民解决了不少问题,修井盖、清下水道……这些事儿永安社区居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随着《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花钱购买物业服务逐渐成为居民的共识。5月初,社区党委公开征求引进专项代管物业及包户每年150元收费标准的意见摸排。永安社区94.1%的居民同意引入代管物业,93.3%的居民同意缴纳物业费。

“代管物业的服务细致周到,我们很满意。我们享受了这个服务,也乐意交物业费,让物业公司更好地为我们业主服务。”永安社区居民林艳霞说。

如今,延庆区绝大多数社区都实现了物业公司的进驻,据统计,全区66个社区中有52个社区聘请了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物业覆盖率达78%。

执法机关入社区 规范物业业主行为

除了对业委会、物业作出了明确规定外,《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了各执法部门对社区内部的权力与责任,让执法有理有力。

此前,因为没有明确规定,社区内私拉电线、侵占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多由物业公司和居委会进行劝阻,由于没有执法权,劝阻效果有限。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也给社区居民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为执法部门进社区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执法部门开始走进社区执法,对业主及物业公司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大大提高了社区管理水平。

自5月2日启动执法工作,延庆区住建委开出全市首张万元罚单。随后,建立7部门联合执法队,确定“一周一执法、双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小问题执法现场立行立改,重点难点问题主管副区长高位协调。

5月22日,延庆区住建委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延庆规自分局、延庆公安分局等7家执法部门对部分社区展开联合执法。

在香水园街道双路社区,执法队发现不少居民将电线“飞”到楼下,给电动车充电。在儒林街道格兰山水一期社区,狭窄的楼道里堆放着居民替换下来的大件家具、废旧自行车等杂物。这些行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当即对两个社区物业作出限时整改的要求,目前,两个社区的相关问题已逐步得到解决。

“组织联合执法,处罚不是目的,各部门齐心协力将社区治理好才是最重要的。”延庆区住建委小区办负责人马卫志说,“下一步,我们会加强联合执法进社区的工作力度,将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为社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

截至目前,延庆区各执法部门累计进社区执法12起,共罚款5万余元,对社区居民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区住建委系统梳理了相关执法单位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示,引导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参与违法行为监督,为各部门提供执法线索。

“不论是老旧小区环境整治,还是物业管理服务模式,不同小区的情况不同,我们在具体实施中会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小区实际环境量身打造治理方案。”张娟说,“同时,我们也允许物业管理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采取自我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等多种形式开展。”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一方面规范了社区治理中的各方行为,另一方面也极大调动起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让社区治理有法度、有温度、有力度,极大增强了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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