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结合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举办专项培训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0-04-17 09:27

物业头条讯:

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中关于社区党委对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作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作、建立业主共有资金、物业公司如何正确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新规定。为使新条例能够切实落地,用法律手段充分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新安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了三场专业培训。

4月9日上午,首场培训在宝安新安街道海裕社区工作站会议室举行;下午,第二场培训在尖岗山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开班。两场培训共组织了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社区物业专干、社区党委代表、辖区派出所代表、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委会筹备组代表等参加。培训以如何成立首届业委会为重点,辅以监督与指导业委会正常开展工作。整场培训从讲解新条例入手,配合大量实操案例,使与会人员学习了解新条例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了实际工作的技能与技巧。

4月15日,第三场培训通过网上直播方式开讲。共有60余家物业公司高管、项目经理等150余人全程网上听取了讲师的精彩授课。此场培训重在使物业服务人员了解新条例,使之能够配合业主大会管理业主共有资金,重视小区安全管理,切实防范高空抛物,高度重视各项物业管理数据的公开透明,积极配合业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等。其中,高达18项的罚则,给物业服务企业戴上了紧箍咒,让网上听课的所有人员既感受到了压力,也激发了努力工作的更大动力。

坚守防疫一线50多天的新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一边继续做好防疫工作,一边充电学习,防疫生产两不误。

本次培训工作由深圳市幸福家园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承办。为保证培训效果,中心建立了线上培训平台,为所有学员持续进行线上辅导,进一步掀起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执法的学习热潮,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关联人员的素质,使之具备正确履行职责的能力与知识储备,在新安街道各社区物业管理中发挥正向引导作用。

采写:宝安通记者 蔡宇晴 通讯员 温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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