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30日前,长沙将实现3300个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9-09-04 10:55

物业头条讯: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日讯(记者 卜岚)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长沙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方案》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规范业主垃圾分类行为。同时,今年10月30日前长沙将实现全市3300个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物业服务企业需安排专人进行分类收集

“呦,出来扔垃圾了,茶渣属于厨余垃圾,这回没分错吧!” 家住长沙清水塘街道的周爷爷趁着遛弯的功夫拎着一袋垃圾出了门,“在家就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干垃圾再细分为可回收、有害垃圾等。一开始还觉得有些麻烦,但习惯成自然。”

周爷爷的故事只是长沙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一个缩影。据了解,目前,长沙已有不少市民践行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生活方式,有近1100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推进居民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了不错成绩。

 

 

为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垃圾分类,《方案》指出,长沙将按照“居民分类、物业(保洁)收集”原则,建多方联动机制。物业小区要全面落实干湿垃圾分类模式,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积极协助街道(镇乡)、社区及城管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引导业主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并安排专人落实分类收集、分类运送。

同时,按照规定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 “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垃圾桶(箱),按要求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暂存点及低价值可回收物暂存服务点。还要利用小区公告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将垃圾分类写入《管理规约》

无规矩不成方圆,垃圾分类也一样。

《方案》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制定物业服务协议时,应该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条款,通过合同约定约束和规范业主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和投放。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写入《管理规约》。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将《管理规约》修订,增加生活垃圾分类内容,通过规则约定,引导和规范业主(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对不听劝阻不进行垃圾分类的业主(居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业主(居民)及其行为在小区公示栏及电子屏幕中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范围,将垃圾分类所涉及的成本纳入物业服务费构成中。”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到位、居民参与率、分类准确率的高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费可按照《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不具备调整物业服务费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在街道、社区监督下可以从物业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

此外,长沙市住建局还将对长沙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抽查;市物业联席办、各区县住建局、社区专干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在媒体公开曝光工作效果较差的小区及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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