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 河南发出首个业委会备案证书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18-05-06 10:01

物业头条讯:

  申领备案证书意味着业主委员会有了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孙煊哲扈森文图

  核心提示|5月4日上午,我省“河南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首发仪式在平顶山市举行。该市兴州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代表领到了我省第一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据悉,这是我省第一个依据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筹备成立并实现网上备案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法治化、便捷化、精细化发展新阶段,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新的备案证书有何意义

  “感谢居委会和办事处为我们小区申领证书所做的努力,今后我们业委会成员将全心全意为业主们服务。”在仪式现场,兴州家属院业主委员会主任孙红安拿到证书后激动地说。

  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办事处主任李飞称,该小区申领的《备案证书》意味着业主委员会有了属于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

  记者了解到,之前我省为业主委员会发放的备案证书没有统一的样式,发证机关也各不相同,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以后,我省统一印制了备案证书,提高了业主委员会的辨识度。

  “之前办证,需要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现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就可以审核发放了,简化了办证流程,真正让老百姓少跑腿。”平顶山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科长张建伟说,申领、换发的新证书和老证书效能是一样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没发生变化。

  业委会如何产生?如何备案?

  “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权利实现的重要载体,成立业主大会有利于形成业主共同意志。”省住建厅副厅长张达称,从我省20多年的物业管理发展经验中,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的方式,缺乏业主主动参与的缺陷,往往使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不算,存在“被动管理、被动服务”问题,而推动业主自我管理方式,有利于将人民主体管理地位从“幕后”推向“前台”,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自我管理”。

  “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即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平顶山市湛河区住建局副局长王团辉介绍称,10人以上业主联名即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已成功升级,业主委员会可以进行免费注册登录、填报申报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平台上就能对申领小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发证。

  该平台实现了县、市、省各级部门数据共建共享。未来还将适时推出业主网络实名投票表决功能,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策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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