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试行智慧物业诉求处置管理规定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2-10-04 09:05

物业头条讯:

近日,潍坊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潍坊市智慧物业诉求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发挥“鸢都智慧物业平台”作用,规范业主诉求派单处置工作。诉求受理范围主要是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诉求,包括: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诉求和建议意见。该规定于2022年10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鸢都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业主在微信搜索“鸢都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通过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进行实名认证后进行身份绑定,通过“小区单元信息模糊查询”绑定房产,即可使用平台功能模块。《潍坊市智慧物业诉求处置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业主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人、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承办单位。

业主在鸢都智慧物业小程序上提交诉求,由业主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并派单。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业主提交诉求后1个工作日内签收。符合受理范围的,即时派单;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按不予受理处理,写明不予受理理由。不予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诉求内容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范围的事项;承办单位已依法作出处理,且有合法合理结论的事项;恶意提交、故意占用、消费行政资源的事项;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潍坊市智慧物业诉求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强调,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理完毕。属于政策咨询类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直接解答回复。属于物业服务人职责范围的,物业服务人应在2小时内接收派单,24小时内办理完毕并出具答复意见。情况复杂的,可申请延长办理时限,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解决,最长10个工作日内解决。支持和鼓励物业服务人对业主诉求即诉即办,通过平台收到业主诉求后先行办理,办结的在平台上注明已办结,街道直接归档。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社区居委会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接受派单,48小时内办理完毕并出具答复意见。属于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告知诉求人受理部门及投诉渠道。情况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召集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物业服务人、社区居委会认为诉求事项不属于或者不全部属于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应当在0.5个工作日内提起回退,注明回退意见及相关依据,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研判后再次派单。承办单位对业主诉求的答复意见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反馈到平台。物业服务人答复意见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审核,其他答复意见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认为答复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业主收到办理结果并进行评价;认为答复意见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延期办理的诉求事项,办理时限到期前1个工作日,平台系统自动黄牌提醒;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的,系统自动红牌提醒,红牌记录在系统内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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