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措施指导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2-07-26 08:25

物业头条讯: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5日消息(记者 孙春丽)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近日,海口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指导各相关单位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新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十条措施》明确,要全面强化党组织对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力争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党的组织100%覆盖,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小区实现党的组织100%覆盖,切实扩大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构建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1+3+x”多方协调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小区议事堂等机制,统筹解决涉及多个社区和社区自身无法解决的事项,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

《十条措施》要求,海口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管家”等党建品牌,2022年年底前分批建设“旗飘椰城•红色物业”党建示范点10家。

为确保工作成效,《十条措施》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纳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人员经费到位。每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每年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5000元,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工作补贴标准为500元;对每个党建示范点配备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市、区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专班,研究协调解决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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