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小区实施“禁止电瓶车进楼入户” 成都市物业协会:有效治理需全民监督

字号+ 作者:安然 来源:网络转载 2021-12-08 11:51

物业头条讯:

5月10日晚,成都市某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起火,包括一名婴儿在内多人被烧伤,事件发生之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敲响安全警钟。5月1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紧急通知,表示对公共区域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

目前物业企业对相关通知施行的如何?小区电动车停放情况怎样? 5月12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小区物业已经发出相关规定并张贴“禁止电瓶车进楼入户”等通知,但少数小区楼道仍有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区域停放的现象。

“小区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呼吁物业企业因地制宜加强管控,同时也需要业主共同监督”,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苟强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后续相关部门会联合督促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

电瓶车电梯内自燃引热议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紧急通知

“电瓶车在电梯自燃”事件发生后,5月1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在成都市住建局的指导下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楼梯间停放电动车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

《通知》表示,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鼓励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控,引导业主遵守相关规定,若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与此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在成都,电动自行车是一个主要交通工具,给生活带便利的同时却隐藏巨大安全隐患。实际上,电瓶车自燃事件和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如何有效防范这种安全隐患,成为了大众社会需要思考的问题。

早在201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当中就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2018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表示要下功夫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并要求在生产领域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器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

走访小区

多家物业单位已加强措施但乱停放现象仍存在

5月12日,记者走访锦江区部分小区、公寓楼发现,多数物业单位都已经发出相关通知来“规范电瓶车停放”,记者看到在电梯内或者小区进门处都有张贴紧急提示、消防警示等公告,除此之外,多数物业单位也自发响应,在业主群发布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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